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研学旅行财政支持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研学旅行财政支持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所谓“研学旅行”,即研究性学习和旅行实践相结合的一种由学校组织的活动,属于教学内容的一部分。
研学旅行有很多种,比如以旅行为主的,参观自然风光,了解历史文化。可以确定好一个目的地,规划好学习课题,带着目的去旅行,老师可以给孩子们讲解一些相关地理、人文的东西,在旅行中讨论,思考,这样学到的东西学生印象更深刻,甚至远比在教室学得要快要深刻。这就是寓教于行,教育部大力提倡研学旅行的目的。并不是只有在学校才可以学到知识。
还有一种体验观察为主的研学旅行,可以了解一些特定的职业。比如参观医生的工作,通过参观,了解不同医生的工作流程,了解到我们很少接触的医用器械,身体构成,常见疾病的防御方式等,学到一些正确的预防知识的同时也还可以树立一些正确的职业观念。
总的来说,学校组织这些活动就是要告诉我们学习不仅仅是校内的事情,校外一样可以,应该珍惜每次研学旅行的机会。
扶持政策主要有:支持社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融入社区建设,加强社区传习展示场所建设,打造社区特色文化。鼓励、支持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、代表性传承人、志愿者协会等在社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、展示、交流等活动;
在融入国民教育方面,中、小学校应当依法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课程,可以聘请代表性传承人、民间艺人等担任兼职教师,建立工作室,组织学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实践活动。鼓励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、中等职业学校等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或者课程,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和研究基地、重点实验室,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;
在产学研融合发展方面,鼓励、支持项目保护单位、代表性传承人与高等院校、研究机构、企业等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,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、科技、文化创意、康养、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; 在融入国家战略方面,鼓励、支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,黄河、长城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,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有机融合,通过创新体制机制,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、传承与弘扬;
在融入乡村振兴方面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,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、农耕文化保护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、城市建设相结合,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、特色街区建设,发展乡村文化旅游和研学活动。
为加强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,2016年开始,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万元。这项补助主要用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,不是生活补助。注:自2008年开始,中央财政开始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补助,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0.8万元,2011年补助标准提高至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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